被冒领的购房奖励金

赣南日报 2023年02月15日 安纪宣

  □安纪宣

  “这个‘老带新’购房奖励金怎么有我的名字?我压根没领过这笔钱……”在安远县某房地产公司,抽调参加巡察的谢某在企业走访时发现,自己作为新客户购买商品房的2000元购房奖励金,竟然被别人冒领了,这让他感到很诧异。

  此前,安远县委第一巡察组进驻该县某集团开展常规巡察。为着力发现该集团整体运行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巡察组下沉到集团旗下的子公司进行走访调研。这个冒领购房奖励金的问题引起了巡察组的格外关注。

  巡察组立即分头行动,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找工作人员谈话,回访部分购房户等方式,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了解,为带动某楼盘的销售,该集团于2019年12月出台营销计划,明确老业主带新客户购买高层商品房成功签约,可以与新业主同时获得“老带新”购房奖励金2000元。这一方案的出台,给心怀不轨的企业职工有了可乘之机。

  巡察组发现,此前代签名字的正是该集团某房地产公司综合科科长黄某。在铁证面前,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错误举动。

  据黄某陈述,他本人在这个楼盘买了一套房产,属于老业主。作为工作人员,他知道“老带新”活动有奖励政策,刚好有朋友推荐谢某来购房,就带她看房并协助其办理购房手续。打探到谢某对“老带新”活动并不知情,就把她的奖励金领取了,可万万没有想到自己撞到了“枪口”上。

  巡察干部贯通纪法情理,阐释问题的本质,对黄某开展思想政治工作。黄某充分认识到“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道理,还主动交代了巡察组未掌握的相关情况。

  安远县委第一巡察组及时将相关问题线索移送给县纪委。黄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我会积极退款,诚恳接受组织的一切处理,并从这件事中吸取深刻教训,更加严于律己。”在宣布处分决定现场,黄某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