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陈育文 陈小东)为有效防范补偿款发放工作中的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村组财务管理,宁都县梅江镇纪委近期推动镇政府制定出台《梅江镇“组财村监督镇代管”管理办法(试行)》,镇纪委会同财政所、经管站等站所联合组成工作小组,在全镇各村开展“组财村监督镇代管”工作。工作小组通过现场查看、翻阅账簿凭证、走访询问有关人员等方式详细了解各村组财务、村组集体“三资”(资产、资源、资金)、“三资”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认定等,严格落实村组核算管理,推动村组财务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据统计,该镇由各村民小组上报账务收支凭证并经镇审核的预留地折价款、征地补偿款、公益林补助资金等共计3887万元,未及时发放的各类款项已全部转入村级对公账户,并陆续发放到村民手中,让群众有了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