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森 通讯员谭子良)日前,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意识,规范医疗器械采购、验收、储存等行为,不断提升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水平,我市出台了《赣州市医疗机构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规范(试行)》。据悉,这是江西省设区市第一个关于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管理的规范性文件。
此质量管理规范共八章60条,结合医疗器械监管法规规定和我市医疗机构实际,从机构、人员与制度,设施与设备,采购、验收与入库,储存、养护与出库,维护、维修与售后服务,使用、转让与处置等方面,在法律法规的框架下对医疗器械使用的规范化管理要求进行了细化,提出了具体操作要求。同时,对一些原有法规中相对泛化的条款进一步予以明确,对植入性等高风险医疗器械和大型医疗设备使用作了更为详细的规定。
据了解,此质量管理规范的出台将督促医疗机构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医疗器械使用培训,依法管理和使用医疗器械,促使医疗机构严格把好医疗器械的“入口关”和“出口关”,推动实现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可追溯,确保医疗器械使用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