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明确,2020年赣州市中心城区拟新增储备土地27812.13亩。当年计划新增报批拟收储土地12516.1亩,其中,市本级(含高铁新区)4277.79亩,章贡区581.72亩,南康区2890.97亩,赣县区509.44亩,赣州经开区2921.33亩,蓉江新区1334.85亩。历年已报批未收储土地拟收储12299.68亩,国有存量土地拟收储2996.35亩。2020年拟纳入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25814.79亩,拟纳入年度储备土地临时管护计划1997.34亩。2020年预计收储资金需求总量147.06亿元,其中,市本级(含高铁新区)34.55亿元,章贡区24.98亿元,南康区22亿元,赣县区17.29亿元,赣州经开区30.49亿元,蓉江新区17.75亿元。
《计划》要求,要做好计划信息公开和执行报告。土地收储计划经市政府批准后,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土地市场相关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做实储备土地入库和资产评估。对取得方式及程序不合规、补偿不到位、土地权属不清晰、应办理相关不动产登记手续而尚未办理的土地,不得入库储备,确保“净地”收储。要严格储备资金管理和债券使用。土地储备资金要严格管理,实行专款专用,各区要做好本级土地储备资金保障工作。要加强储备土地巡查管护。各区要加强辖区内已收储入库储备土地的巡查管护,坚持动态巡查,做到精心管护、合理利用、防止侵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