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取消临时接电费和明确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7]1895号)及《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政策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的相关要求,赣州供电公司已完成大部分临时接电费的清退工作,经统计仍有部分未办理清退手续的客户:
1.江西中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交费时间:2013.6.30)
2.钟聪丽(交费时间:2013.7.31)
3.未知名款项(37189.39元,交费时间:2013.7.31)
4.未知名款项(59000元,交费时间:2013.7.31)
5.赣州市盛泰置业有限公司(交费时间:2014.3.29)
6.黄金岭办事处中心小学(交费时间:2015.4.30)
7.熊志伟(交费时间:2015.5.31)
8.赣州城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交费时间2015.7.29)
请以上客户尽快携带申请退费报告、临时接电费协议书、收费凭据、缴费的转账凭证、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到赣州市章贡区长征大道赣州城南中心供电营业厅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国网赣州供电公司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