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和燕 记者 温居林
“因为我法律意识淡薄,喝酒后还开车,事故发生后还妄图逃避责任。我对不起被害人和他的家属,我会尽全力赔偿被害人家属损失。”近日,被告人小刘在法庭上忏悔道。小刘的故事还得从那天晚上说起……
2020年10月17日晚11时许,小刘应邀来到大余县某餐馆,与三五好友一起喝酒吃饭。三杯两盏过后,小刘似乎还觉得不够劲,于是继续转场其他夜宵店,洋酒、啤酒、白酒连带饮料都上场,终于在次日凌晨4点多,散了场。
小刘回家一摸口袋,发现没有烟了,于是开着自己的小型轿车出了门。凌晨5时许,带着醉意的小刘狂踩油门,朦胧间看到右前方有人,于是紧急刹车,却在左转时撞上了骑自行车的康某。小刘慌了神,连忙下车把康某挪到路边。此时,路边有晨起的路人和清洁工上前询问,“这个人怎么了?”“啊,可能是喝醉倒在地上了。”小刘假装镇定地说。小刘就地徘徊半个时辰后,拨打了110电话,“喂,警察同志,我在某地,有个中年男子喝醉了,躺在地上,你们快来帮帮他。”
几分钟后,民警来了,将康某送往医院。当日,民警调取案发现场周边监控才发现事情的真相。康某在经过多天的治疗后不幸去世,经交管部门认定,小刘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保持安全车速,且肇事后逃逸,负事故全部责任。近日,小刘被检察机关以涉嫌交通肇事罪提起公诉,小刘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根据其在本案中具有的量刑情节,建议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