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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告

  赣州市南康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现已形成,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征求与该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公开信息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公众可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本公司查阅纸质版环境影响报告书,公司地址为:赣州市南康区南水新区南水大道中段18号。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为:https://pan.baidu.com/s/1ULWFjgOEhogmxzKiDLLLdQ,提取码:a06c。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评价范围(约2.5公里范围)内的保护目标,相关部门和机关、事业、企业单位代表等。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打电话或发电子邮件给建设单位。

  联系电话:任先生  0797-6669909

  电子邮箱:101978598@qq.com

  公众意见表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rqzR3A4ysEhcANkXhB6jg,提取码:azf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信息公开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特此公告

  赣州南康区恩菲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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