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赖静)近日,赣县区公安局多部门联合破获一起非法偷越国(边)境案件,3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月初,赣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与该局情报信息中心联合研判出居民谢某某、陈某某、肖某某有偷越国(边)境的嫌疑。获取线索后,赣县区公安局王母渡派出所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对该案进行梳理、深挖。经缜密摸排,侦查员查清了案件事实,并于近日将涉案嫌疑人成功抓捕到案。
经查,2020年11月初,一心梦想着发财的谢某某听在缅甸的朋友说去缅甸做事一个月可挣到2万多元,还包吃包住,于是他约了另外两个朋友陈某某和肖某某一起去缅甸挣大钱。3人在没有办理任何正规出国手续的情况下,便从赣州搭乘飞机前往云南昆明,然后乘坐汽车到普洱的孟连县后与当地“蛇头”取得联系,在“蛇头”的安排下,三人乘坐摩托车翻山越岭偷渡至邻国缅甸的瓦邦。谁知刚到缅甸境内,3人的身份证和身上带去的钱物都被“蛇头”没收了,想走也走不了。在缅甸1个多月期间,3人时刻被监视、经常遭殴打,谢某某这才发现自己上当了,肖某某和陈某某想办法逃了出来,但是谢某某多次逃离未果,最后,在实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谢某某不得不叫家人从国内寄去5000元钱“赎身”才得以离开。经谢某某自述,自己本来是想去缅甸挣钱的,结果不仅钱没挣到,还差点丢了性命,回到国内还要面对法律的制裁,十分后悔。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陈某某、肖某某因涉嫌非法偷越国(边)境罪,被赣县区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根据刑法规定,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骗取出境证件,提供伪造、变造出入境证件、出售出入境证件等行为均可构成犯罪,其中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下一步,赣县区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将以专项斗争为引领,整合警力资源,将打击锋芒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稳定、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妨害国(边)境管理的犯罪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