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福
暑假期间未成年人溺水事故时有发生,为夏季安全敲响了警钟。筑牢防溺水安全防线,除了社会各界齐抓共管外,还需要监护人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相关资料显示,大多数未成年人溺水事故都发生在脱离监护的情况之下。溺水时无人看管,或虽有人看管,但监护人疏忽大意、监管不力,是未成年人溺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尤其是孩子们的家长,应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才能有效预防溺水事故的发生。家长应加强对孩子日常活动的安全监管,提高孩子的自我保护意识,在孩子外出时做到“四知”:知去向,知同伴,知归时,知内容。在答应孩子外出时,家长要提醒孩子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等“六不准”,与孩子一道,共同筑牢防溺水安全大堤。
要有效防溺水,提高孩子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加他们的安全防范知识极其重要。家长在对孩子加强日常监管的同时,要重视了解孩子掌握了多少防溺水安全知识,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知识补充教育。特别是要在孩子放学后、节假日期间,有针对性地把对孩子防溺水安全教育和对孩子的日常监护结合起来。对孩子们来说,体验式和沉浸式的教育非常有效。
防溺水,还需要家长或监护人注重强化应急措施。孩子最大的天性就是好动、爱玩,有时候再多的叮嘱、再多的管束也抵挡不住江河湖海对孩子们的诱惑,很关键的一点是要为孩子提供安全措施严密、安全设施完善的戏水、游泳场所。家长可以在孩子假期时带孩子去安全的游泳池学习游泳,加强技能学习,以备不时之需。
对于未成年人来说,家长的监护最直接、最有效。防溺水安全教育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道远,是每个家长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这就需要家长从自己开始、从现在开始,尽心尽责,对自己的孩子加强监护、加强教育,为他们创造安全的生活环境,让他们的生命之花开得更加绚丽多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