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玮 通讯员何燕春 邓超)为推动我市企业合规工作依法顺利开展,全面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赣州海关、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贸促会共同研究制定并会签《关于建立赣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赣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试行)》。
两个办法主要从第三方机制管委会的组成和职责、第三方机制管委会办公室职责、第三方组织的性质和启动、第三方机制的运行以及第三方机制专业人员选任、日常管理、工作保障等方面,结合我市实际作了专门规定。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推动我市企业合规工作真正落地见效,有效惩治预防企业违法犯罪,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下一步,市人民检察院将主动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协作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与各单位一起持续推动我市企业合规工作走深走实,真正做到客观公正、不枉不纵,确保涉案企业实现“真整改”“真合规”。同时,积极梳理与培育具有赣州特色的企业合规新经验、新做法”,有效助推我市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