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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再添2个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本报讯 (曾玲 钟小明)日前,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及江西省林业局联合印发《关于命名第七批江西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的通知》,我省9个地区获命名第七批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我市安远县、大余县名列其中。截至目前,全市共有8个县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有关决策部署,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突出做好“治山理水、显山露水”文章,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自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在绿色发展水平、生态文明制度创新、繁荣生态文化、培育生态生活等方面走在前、做表率,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单位GDP能耗水平处在全省领先水平,圆满完成水、气、土等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推动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有效实现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路径探索和相关政策的落地,推进了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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