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01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安远开办“场村共建”林地经营权登记

  本报讯 (记者陈缘缘 通讯员刘思婷)近日,安远县办理了省内首批“场村共建”模式的林地经营权登记业务。据悉,根据林权流转服务申请表及江西省集体林权流转合同,采用按份共有的方式办理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转移登记业务,“场村”登记双方前往该县行政审批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当日即可领取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

  “以后跟着政府发展营造林、油茶、毛竹这些产业,心里更有底了。”安远县高云山乡村民钟全东领到最新的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书后,喜上眉梢。在证书的内页,详细记录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权力类型、用途、面积、使用期限等信息。该证的颁发,意味着“场村共建”模式的林地经营有了新的“身份证”,进一步保障了林农权益。 

  一张林权证,见证一场惠及广大农户的改革。作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试点县,近年来安远县加快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场村共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模式,发挥林业资源优势,提升集体林业经济水平。该县充分发挥国有林场在森林经营、技术推广、产业衔接等方面的优势,与行政村开展“场村共建”,鼓励村集体、村民将林地经营权流转给国有林场,林场出资造林、抚育和经营管理,林木收益按比例分红,发展营造林、林下经济、森林康养等产业,实现“以短养长”“一林多用”,全面激发乡村林业发展活力。截至目前,该县国有林场与17个自然村进行“场村共建”联营发展,完成营造林9.27万亩,种植林药林菌2.55万亩。通过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为共建村带来了870万元的增收,还带动了过万名村民增收3600余万元。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安远县林业局局长唐石发表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对于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建设生态文明、推动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安远将持续巩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以首批办理“场村共建”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登记的高云山乡、蔡坊乡为试点,积极在全县18个乡镇探索“国有林场+集体林场”“国有林场+家庭林场”等共建模式,努力实现安远林业生态高颜值、产业高收入、林农高收入的目标。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01版:一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时事
   第04版:专页
报头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的说明》
《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论述》出版发行
我市积极打造绿色园区
赣州火车站候车环境大幅改善
赣州经开区引导人才“第一资源”向“新”汇聚
图片新闻
安远开办“场村共建”林地经营权登记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翻倍
赣州气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