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世纪60年代赣南机械厂的职工合影。(资料图片)

1960年赣县吉埠公社春耕。(资料图片)
□陈安 谢晨
20世纪五六十年代,党和人民面临新中国成立以来前所未有的严重经济困难。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要求全党用最大的努力来坚决纠正“共产风”,并规定了12条措施。1961年1月,党的八届九中全会正式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此后,国民经济建设由“大跃进”转入调整时期。3月,毛泽东在广州主持起草《农村人民公社条例(草案)(即“农业六十条”),以系统解决农村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纠正农村工作错误。
按照中共中央和中共江西省委部署,中共赣南区党委从农业开始着手调整国民经济。开展整风整社运动、调减粮食征购量、拨付储备粮、调整粮食和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及政策等,解决赣南农民生产生活问题。在贯彻落实“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和“农业六十条”的过程中,全区选取了21个生产大队进行试点,摸索经验做法,研究制定《赣南区关于社队规模的调整方案(草案)》,着手调整社队规模,解决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为保障农业生产的正常进行,全区还认真执行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政策,落实耕地、山林、果树经营权,保护农民的经营权益,发展农村多种经营,使农村生产得以恢复和发展。1961年11月,全区实行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和分配大包干的试点工作,即生产大队对生产队实行定常年基础产量(产值)、包上交国家征购粮食、包上交国家统购经济作物和农副产品,包上交大队机动粮、包上交公积金,包上交公益金、包上交管理费。12月中旬,全面铺开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和分配大包干工作,提高了群众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全区农村形势逐渐好转。
工业调整是全区国民经济调整的重要内容。一是加强工业支援农业。重点调整农、重、轻比例结构,有计划、有步骤、按比例地缩短重工业战线;在企业职工中广泛开展以农业为基础、工业支援农业的思想宣传教育活动,精简职工,支援农业。1961年,全区先后关闭4个铁厂、1个地质大队,停建或缓建了南康罗边水电站、信丰火电厂等项目,精简职工3.65万名,支援农业1.88万人,提供农业生产资料主要有钢材51.68吨、原煤761.14吨、木材3059.5立方米、柴油319.87吨、小农具生产用桐油5.4万斤。二是整顿企业秩序。1961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试行《国营工业企业工作条例(草案)》(即“工业七十条”),对恢复和建立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按照中共中央、中共江西省委的指示,中共赣南区党委从1961年10月中旬开始,在全区国营企业组织职工开展对“工业七十条”的学习和讨论,并分两批(第一批为行署直属企业和县(市)试点企业38个,第二批为县(市)直属企业333个)进行整顿,开展工业企业整风运动和增产节约运动,建立健全党委领导下的厂长分工负责制,初步恢复正常的工业生产秩序,改善企业经营管理。
在解决手工业和商业政策问题上,1961年6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城乡手工业若干政策问题的规定(试行草案)》(即“手工业三十五条”)和《关于改进商业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草案)》(即“商业四十条”),以纠正“大跃进”以来取消农村集市贸易和小商小贩,将集体性质的手工业和商业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的错误。中共赣南区党委认真贯彻“手工业三十五条”“商业四十条”,变单一国营商业流通渠道为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农村集市贸易等多种商品流通渠道,增加商品货源,组织工业产品下乡,搞好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做好农副产品采购,发展小商品生产,提高产品质量,满足人民群众需要。同时,加强市场管理,打击投机倒把,进行商业经营体制调整,改进供应办法,合理分配商品,商业逐步得到恢复和发展。
1962年1月11日至2月7日,中共中央在北京召开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称七千人大会),总结“大跃进”以来的经验教训,动员全党更坚决地执行调整方针。2月下旬,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即西楼会议)对形势作了进一步的分析,认为要有一个恢复时期,对国民经济进行全面的大幅度的调整。5月,中共中央召开工作会议,讨论和通过了中央财经小组起草的关于1962年调整计划的报告,作出了大刀阔斧调整国民经济的重大部署。
中共赣南区党委认真贯彻中共中央部署,加大国民经济调整力度。在农村政策调整方面,全面整顿全区公社、大队和生产队的规模,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继续贯彻工业支援农业的方针,增加对农业生产资料的生产供应。1962年,全区修制中小农具452.73万件,生产石灰10.44万吨,农药加工201.88万吨,细菌肥料1203.5万吨,新建63个电力排灌站,架设69.23公里的输电线路,使4.27万亩良田免受旱灾威胁,为农业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大力压缩基本建设规模,整顿商业企业,压缩城镇人口和精简职工,充实农村劳动力,改进财贸工作,调剂和稳定市场。此外,通过甄别纠正错案、活跃党内外民主生活等举措,进一步改善党群干群关系,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性,促进赣南国民经济协调发展。
经过两年多的国民经济调整,各项事业呈现健康发展势头。1963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从1963年起,再用三年时间继续调整国民经济,作为第二个五年计划到第三个五年计划之间的过渡阶段。按照这一部署,中共赣南区党委在编制国民经济计划的指导思想、工作方法等方面进行调整,确定三年调整期的总体安排,并编制年度计划。调整后期,由于国家经济建设的战略重点转向备战和三线建设,全区主要任务是继续集中力量发展农业,办好工业,为执行第三个五年计划创造条件。1965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达7.66亿元,社会总产值12.9亿元,国民收入6.95亿元,工农业总产值10.85亿元,全民所有制单位基建投资总额累计为8900万元。至此,全区国民经济调整任务基本完成。
20世纪60年代,在党和人民的艰苦努力下,赣南国民经济的调整取得了较为显著成效,工农业生产超过历史最高水平,农、重、轻的比例关系在新的基础上实现平衡发展,市场供应得到改善,商品流通日益活跃,改变了严重困难局面,为日后赣南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提供了历史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