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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铲除“肉霸”群众拍手称快

  □张琴 邓蕾 记者吴明河

  近期,大余县打掉了一个以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为犯罪手段,长期在该县青龙镇、黄龙镇猪肉市场欺行霸市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当地群众拍手称快。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大余县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民生领域入手,严厉打击行业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并深挖彻查背后的“保护伞”。2018年12月,大余县深挖黑恶势力线索时发现,在青龙镇和黄龙镇的猪肉市场上存在欺行霸市现象,多名屠宰从业人员反映曾经受到不同程度的滋扰甚至殴打,当地猪肉价格也高于市价。

  据深入调查,2013年年底,犯罪嫌疑人钟某和吕某承包大余县黄龙镇大合屠宰场,2014年1月20日注册成立大余县双龙益民肉联厂,经营定点生猪屠宰和猪肉加工、销售等。2014年至2016年7月,为控制青龙镇、黄龙镇的猪肉供应市场,犯罪嫌疑人以高于市场价格出售猪肉,并陆续网罗当地社会闲散人员成立“地下执法队”,以“执法”为名强迫青龙镇、黄龙镇的屠宰从业人员从双龙益民肉联厂进购猪肉。

  “该犯罪团伙采取盯梢、半路拦截、入室抢肉、往猪肉上泼洒机油、威胁、暴力殴打等手段强迫屠宰从业人员从其屠宰场进购猪肉,受害人有三四十人,受害人对这些行为感到非常愤怒。”大余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队员李初金说。

  在接下来的侦办中,民警还发现,涉案人员竟然包括青龙镇一名公职人员和一名村干部。随即,这两名涉案人员的材料被移送到大余县纪委监委。  

  “经过我们进一步审查调查发现,青龙镇原果业站站长袁某干和平岗村原村委会委员、治保主任袁某东不仅违规入股屠宰厂,而且还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力,对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善后处理,充当了‘和事佬’的角色。经县纪委监委研究,把他们定性为‘保护伞’,给予袁某干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给予袁某东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责令其辞去镇人大代表职务,辞去村委委员的职务,同时将其违法犯罪的事实移送司法机关处置。”大余县纪委监委干部廖海敏介绍说。

  在充分掌握该涉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架构、人员、活动规律、犯罪证据的基础上,2018年12月19日,大余县公安局扫黑除恶专业队民警在多地展开统一抓捕行动,陆续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今年5月23日和8月1日,大余县人民检察院分别就钟某等恶势力犯罪集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一案提起公诉。

  7月24日和9月30日,大余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分别判处11名被告人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判处罚金50000元至6000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目前该案尚在二审审理阶段。8月19日和9月1日,最后2名在逃人员被抓捕归案,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至此,该案13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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