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钟煜 张璐)11月30日,赣州江钨拉法格高铁铜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管理人完成全部资产变现手续并向法院申请终结破产程序。至此,这起全省首个适用简化程序审理的涉外破产清算案件尘埃落定。
该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面向中国和亚洲市场。近年来,因原材料价格上涨、决策失误、经营不善等原因,该公司亏损严重。2020年12月4日,赣州中院根据债务人申请受理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因该案债权债务关系较为清楚,债权人数量少,赣州中院参照省高院有关规定,简化破产案件审理程序。案件受理后,赣州中院通过随机摇号方式指定了破产管理人,指定当日即完成印章、账簿等移交手续。同时,缩短该案的债权申报期,并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上对财产变价方案和分配方案、管理人报酬方案等进行预表决。时限的缩减、程序的简化,使破产案件的审理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因该案涉及外资,破产管理人专门聘请西班牙语翻译,将破产受理后的各项流程、债权确认和资产接收情况、债权人会议表决情况、重大财产处置和分配情况等,均以邮件方式告知,确保了外方投资人的全程知情权,提升了涉外司法效能,加速了该案的审理进程。
该案探索实践了破产案件中的繁简分流机制,让经营性失误的合资企业合法、有序退出市场,不仅最大限度及时对国有资产流失和贬值进行止损,也在优化市场资源配置过程中保障了外方投资人的各项合法权利,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