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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三个覆盖 做好三端建设 完善三个制度

我市纵深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本报讯 (记者胡中 通讯员杨荣勇 文韬) 6月1日,记者从赣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上获悉,我市将从“三个全覆盖”“三端建设”“三个制度建设”等方面加强宣传发动、舆论引导和社会监督,积极引导广大市民形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行为习惯。

  做到“三个全覆盖”。即公共机构全覆盖。全市公共机构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分类覆盖率达到100%,城管部门坚持“不分类、不收运”原则,依法监督收运单位定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居民小区全覆盖。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居民小区垃圾分类设施覆盖率达100%,居民垃圾分类知晓率达95%,投放正确率达80%以上。信息台账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县(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垃圾分类工作信息台账,做到数据真实可靠、资料全面准确。

  做好“三端建设”。即前端收集点升级改造。全面推行居民小区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原则上每300户设置1处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投放点,投放点设施功能齐全,干净整洁;分散式居住区、公共机构、大型商场等场所根据实际情况设置集中分类投放点;每个小区需设置不少于1个集中式可回收物收集点、1个集中有害垃圾收集点、1处误时投放点。中端设施布局完善。各县(市、区)要配足分类运输车辆,保障分类运输能力,完成分类中转站改造,优化可回收物回收网点和大件垃圾拆解点布局,建立有害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各县(市、区)配备不少于1辆有害垃圾运输车辆、4辆厨余垃圾运输车辆、3辆可回收物分类运输车辆。末端建设扎实推进。全面建成崇义、龙南、寻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市中心城区建成1座市本级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各县(市、区)建成1座或共享厨余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各县(市、区)建成1座集中式大件垃圾破拆和可回收物分拣中心、1个集中式有害垃圾贮存点。

  完善“三个制度建设”。即完善体制机制。各县(市、区)建立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机制,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市、县(市、区)、街(镇)、社区(村)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将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居民自治制度,充分发动街(镇)、社区(村)基层组织参与垃圾分类,每月协商研究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相关活动。完善监督考核。每季度对全市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评估,压实工作责任主体。加强各环节安全监管,确保运行安全、规范、有序。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县(市、区)、街(镇)三级机关综合考核目标考核体系,纳入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校园等评价内容。推进法制建设。加大垃圾分类领域执法检查力度,以“零容忍”的高压态势倒逼单位、个人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加快出台生活垃圾分类的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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