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山日报讯 (记者陈雪琴 通讯员姚泳诗)广东省首部“接诉即办”政府规章——《中山市接诉即办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3月1日正式施行。
《办法》首次明确了接诉即办概念,即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等各类诉求人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首次落实村(居)诉求办理角色定位,明确承办单位不得将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工作的诉求事项交由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作为主责办理。
另一方面,《办法》从数字政府建设角度出发,推动接诉即办向主动治理、智慧治理转变。《办法》设立“数据应用和主动治理”专章,首次提出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创新科技手段开展数据监测,形成诉求分析报告和工作建议,为中山市委、市政府决策作参考;明确了中山市政府及各镇街开展主动治理,充分发挥基层力量开展民主协商和网格化管理的优势,推动问题解决,实现源头治理、未诉先办的工作目标,为打造服务型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关系进行了初步探索。
此外,《办法》对各相关单位在接诉即办工作全过程中的职责进行了明确,界定接诉、分办、延期、答复、办结、回访等各环节主体责任及具体流程,完善首接负责、管辖异议、跨市服务等工作流程。同时,《办法》注重规范“恶意投诉”“虚假投诉”等行为管控,净化12345热线接诉即办运行环境,推动接诉即办向标准服务、精细服务转变,进一步提升12345热线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