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李丽英 刘秋莲 黄昭才)欲赔偿被害人,奈何被害人家属索要赔偿金额过高一直未能达成谅解协议,这该怎么办?日前,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在校大学生故意伤害案中,通过积极适用保证金提存制度,有效解决了上述问题。该院依法对3名学生作出不捕决定,3名学生被取保候审后得以继续完成学业。
2023年3月3日晚,黄某将醉酒的郭某某(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女友)带至南康区某酒店休息。3月4日凌晨,黄某看到刘某某发给郭某某的微信后,便使用自己的微信号添加了刘某某的微信,并通过发信息和发视频的方式,向刘某某证实自己和郭某某正在酒店。刘某某看到信息后很生气,遂邀请了其室友赖某某、徐某某等人一同前往该酒店找黄某讨要说法。刘某某等5人来到酒店房间后,便对黄某进行质问,双方随即发生冲突,刘某某、赖某某、徐某某3人徒手殴打黄某头部、胸部等,其中刘某某脚踹黄某胸部致黄某轻度气胸。经赣南医学院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黄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该案由学生感情纠纷引发,案发后因双方均系在校大学生且被害人具有一定过错,经多次调解,双方家长仍就赔偿事宜方面存在较大分歧,双方迟迟未能达成和解,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检察机关审查逮捕。
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赖某某、徐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且系初犯,并有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意愿,但对方要求的赔偿数额过高,导致和解事宜陷入僵局。考虑到案件双方均系在校学生,如果一捕了之,不但耽误他们学业,而且办案效果也将大打折扣。为此,承办检察官对案件进行再次审查,认为此案符合该院与区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出台的《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的适用条件。
该院承办检察官便再次主动找到案件当事人双方家属,通过释法说理,详细讲解提存赔偿保证金的法律后果和效力。经多次沟通,确定了赔偿保证金提存金额,最终3名犯罪嫌疑人的家长向公证处缴纳赔偿保证金共计10万元,该院依法对3名学生作出不捕决定,3名学生被取保候审后得以继续完成学业。此外,该院还联合学校多次组织双方家长调解、开展释法说理促使达成和解协议,最终依法对3名学生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