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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余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管

  本报讯 (刘旭)近日,大余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填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有关信息采集表》,全覆盖、全方位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重要信息。

  为强化“八小时以外”监督,大余县纪委监委出台了《大余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制度》,从工作措施、监督内容、处理方式及成果运用等方面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扫清监督死角,严防“灯下黑”。

  该县纪委监委把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重点,建立负面清单,明确“严禁参加非组织活动”“严禁插手干预办案”“严禁耍特权逞威风”等“十个严禁”,为纪检监察干部划出了“八小时以外”规范言行的“硬杠杠”。通过定期组织填报《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有关信息采集表》,常态化对本单位“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分析,分层级开展政治家访活动等方式,不断织密内部监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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