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詹继成)近日,定南县一居民黄某在微信群编造恶意信息,其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被依法行政拘留。
微信是如今主流社交通信工具,几乎每个人都加了多个微信群,平时聊天中有几句争吵也很常见,然而一旦在群里辱骂他人或恶意编造他人信息就可能涉嫌违法。
近日,定南县城居民李女士拿着手机急匆匆走进定南县公安局历市派出所报警称,“黄某在微信群编造恶意信息骂我,还把我电话号码写上去,严重影响我的正常生活。”值班民警依法受理并展开调查,据李女士介绍,她和黄某本是朋友,后因琐事发生口角,黄某便编造了一条侮辱性信息并加上了李女士的电话号码发到两个微信群。其中一个群有近500人,许多不明真相的群员通过拨打电话或添加微信的方式联系李女士,给李女士的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
在确定黄某身份后,民警将其传唤到历市派出所调查,经询问,黄某对其在微信群内侮辱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黄某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被定南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