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5月7日电 记者7日从生态环境部获悉,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第三轮第二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全面启动。7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对上海、浙江、江西、湖北、湖南、重庆、云南7个省(市)开展为期约1个月的督察进驻工作,统筹开展流域督察和省域督察。
据悉,督察组将重点督察省级党委、政府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省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和担当作为情况,地市级党委、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督察组既关注长江经济带流域性整体性问题,以及生态环境共性问题;也注重结合各省(市)经济社会发展、自然资源禀赋、生态安全定位,找准各省(市)突出问题。
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联系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关于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
此外,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专门致函被督察对象,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精准科学依法推进边督边改,禁止搞“一刀切”和“滥问责”,并简化督察接待安排,切实减轻基层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