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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求职期免费住宿意见出台

符合条件大学生可免费住宿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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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刘元元 通讯员梅常春)近日,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制定出台《关于为来赣州市中心城区求职和见习实习大学生提供免费住宿保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可享受累计长达12个月的免费住宿。

  《意见》明确,自2025年5月1日起,非赣州市中心城区户籍、个人在中心城区无房无就业记录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和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在毕业3年内来赣州市中心城区求职、见习、创业,在校大学生来赣州中心城区实习,均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免费住宿,住宿期间免缴租金,个人自行承担水、电费用。

  赣州市按照每人“一张床”的住宿标准保障,已在中心城区筹集床位2000张。其中市本级筹集床位1000张,分布在创业家园、吉泰新城、人才小镇等人才住房小区,章贡区、赣县区、南康区、赣州经开区、赣州蓉江新区等五区共筹集床位1000张,主要分布在各区产业园区。房源将配备床具、书桌、空调、热水器等生活设施,达到“拎包入住”条件,并配备前台接待、保洁、安保等服务人员,提供24小时现场服务。

  目前市委人才办、市城市住房服务中心正牵头相关单位,紧盯节点、倒排工期,加快实施装修改造、搭建申请审核平台,制定服务标准及管理规约,确保大学生免费住宿房源于2025年5月1日起正式申请受理。

  这一政策的出台,不仅能大幅降低大学生求职期间的生活成本,还能解决新毕业大学生就业前住房困难,实现赣州市人才住房政策“求职—就业—安家”全链条全过程覆盖,营造良好就业环境,吸引更多大学生来赣州就业创业,为赣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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