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
历史上立下好规矩的事其实不少,可惜效果总是不尽如人意,否则改朝换代又怎会如走马灯。读《续资治通鉴》,仅在宋太祖手上,便常见到立规矩的记载。当然,很多问题并未因此真正解决。
该书第二卷记载,北宋建隆三年(962年)九月,宋太祖诏令,科举考试录取的举人不得称呼主考官为恩门、师门,不许自称为门生。这个规定,对于防止官员们搞团团伙伙乃至利益输送,是有积极意义的。宋太祖显然也看到了这些弊端,所以才有此一举。然而,说是这样说了,有没有真正做到呢?起码,从后世的情况来看,只要做了主考官,就门生遍天下,可见这规矩未必执行了多久。
该书第五卷记载,北宋开宝元年(968年)三月,宋太祖为了防止选拔人才时朋党勾结,下令今后推举应试的人,凡是和世代受禄之家有关的,都要由中书令进行复试。这就好比现在对领导干部近亲属的提拔有更严格的条件。原来,早在宋太祖手上,就推出相似的做法了。只是,从千百年来的选人用人情形来看,尽管加了一把锁,但官二代、官三代之类的提拔晋升,还是比平民百姓顺溜了太多。不能说这规矩不行,只能说,规矩未必按初衷执行到位了,面对种种强大的关系网,“中书令”之类也难免瞻前顾后、左思右想。同一年五月,宋太祖又下诏,各道给朝廷运送钱币绢帛等物的车辆,一律由官府提供,不得扰民。这也是个利民安民的好政策,但是实践中能否严格执行,在那种大环境下,估计也是比较悬的。
该书第七卷记载,开宝六年(973年)四月,宋太祖对考试问题再次提要求。其中,重申禁止考官私下请托推荐举人,一经查实,举人勒令返回原籍从重服役,终身不得参加考试。这个要求,应该算够严格的了,但科举考试舞弊之事,在历史上并不少见,一直延续到晚清。有权之人开后门、走后门之事,哪有这么容易杜绝。
其后,朝廷也不断出台规定堵塞制度漏洞。应该说,历史上那些统治者,大多数情况下还是勤作为的,消极不管事的还是少数。他们推出的很多制度,从字面上来看,甚至是比较超前的。但是为什么各个王朝还是问题越积越多,最终矛盾无法解决,朝廷被最后一根稻草轻松压倒?主要原因,还是那些规矩虽然不错,但执行起来打了折扣,执行者未必当真了,也就未能充分落地见效。
出台一项好规矩好制度不难,难点在于落实。规矩制度不落实,就成了稻草人,偶尔吓吓胆小的可以,对于真正想钻空子的人,是起不到任何作用的。古往今来,多少规矩制度只是停留在纸面上,并未投入实践当中。所以,规矩制度不在乎多少,而在乎管用、真用。
让规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领导者下定决心。一项新的规矩制度出台,总要触动某些方面的利益,因而难免受到某些力量的抵触。既然决定这样做,那么,推行者要充分考虑这些因素,敢于动真碰硬,拿出不达目标不罢休的硬气,确保规矩制度能推行下去。只有把条条框框打造成“铁规矩”,体现制度的刚性,规矩制度才能产生应有的威慑力,成为某些问题的克星。
让规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领导者保持耐心。推行新规矩新制度,本身就是一场或明或暗的较量,过程当中会遇到阻力,甚至遭受挫折,这都是很正常的事。对此,只要认定了目标,就要不怕反复,百折不挠,争取多方支持,边落实边处理冒出的问题。即使一时受阻,也要力戒浮躁,沉着应对,步步为营,稳扎稳打,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决不轻言放弃。
让规矩制度真正发挥作用,需要领导者怀有恒心。新规矩、新制度可能意味着一场革命,限于主客观条件,往往很难一劳永逸。这种事,贵在坚持不懈,久久为功,假以时日,积小胜为大胜。如果不长期坚持,紧一阵松一阵,人们就可能产生等待观望的心态,就不会发自内心敬畏规矩制度,也就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规矩制度最怕的就是“三分钟热情”,严着严着突然不严了,那就必将刺激人们的侥幸心理,让某些总想走捷径,热衷于旁门左道的人始终不肯打消幻想,随时准备翻盘甚至变本加厉。
把好的规矩制度执行好,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维护好它的权威性。“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为什么封建王朝的历史常常兜圈子?就是因为做事善始善终太难了,一些好做法走着走着就走丢了,只要换个“一把手”,就可能天壤之别。在这个问题上,谁都没有天然的免疫力。这种教训,什么时候都不可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