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和乐村城中村改造项目建设,加快城市更新步伐,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拟征收章贡区水西镇和乐村坑口组、新屋组、坞坑组、车头组及白田村上坪组、前门组等集体土地,需对征收范围内土地上坟墓实施迁移。依据《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进行迁移补偿,按照“谁先签订迁坟协议并迁坟,谁先选择安置坟墓”的原则进行集中安置。请相关坟主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前,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和乐村委会登记,并办理迁坟手续,逾期将视作无主坟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先生 13672294642
刘先生 13970798329
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