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对定南中山医院债权进行转让的公告
定南中山医院、郑瑞良: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收到赣州市定南县人民法院(2020)赣0728号民初67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定南中山医院应向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45711.16元,若未按期支付,则应加倍承担延期支付利息。2025年4月30日,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债权及相关权利转让给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由国药控股赣州医贸有限公司行使该部分债权。
特此公告。
国药控股赣州有限公司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