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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廖福玲 通讯员何理长 陈伟强)日前,我市印发《赣州市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着重从强化储备计划编制与管理、明确入库出库标准、合理实施前期开发等八个方面进行规范细化,提出一系列符合赣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具体举措,旨在加强土地储备管理,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该办法将于今年12月25日起施行。

  该办法明确,我市土地储备在管理模式上,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对土地储备涉及的组织机构、计划、入库与出库、管护与临时利用、前期开发、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工作均作了具体规定,为全流程工作提供清晰指引;在操作执行上,突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在国家文件原则性要求基础上,结合我市成熟做法,明确权属清晰、符合规划、合法取得、腾退干净四项入库标准,设定征求部门意见、申请入库、实地踏勘、审批报告四个入库流程,进一步提升全市土地储备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在协同机制上,厘清自然资源、财政、生态环境、文物、水利、林业、城市管理等部门职责,有效促进部门间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该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是我市积极响应国家最新政策、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具体行动。今后,我们将重点抓好宣传培训,全力推动贯彻落实,持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办法中的各项创新制度和具体要求能从‘纸面’落到‘地面’,及时转化为推动土地储备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让政策红利尽快显现。”市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刘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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