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南市人民法院妥善执行化解了一起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纠纷案,该案是该院执行的首例探视权纠纷案。
2018年,原告李某以感情破裂为由,向龙南市法院起诉曾某,要求离婚。经审理,该院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未成年子女小李由曾某抚养,李某享有对未成年子女小李的探视权,每月探视一次。离婚后,双方各自组建新的家庭,李某便再也没有见过女儿了。2020年,思女心切的李某在与曾某沟通未果后向龙南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法院保障其探视权。
该院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曾某,告知其不仅有协助李某探视的法律义务,而且李某是孩子的亲生父亲,从孩子的身心健康考虑,都不应因其他矛盾阻碍探视权的实现。执行法官虽苦口婆心相劝,但曾某仍然无动于衷,拒不告知小李行踪。为避免双方矛盾继续激化,龙南法院转而向孩子所在学校寻求协助。小李所在学校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工作,可以在学校给李某父女提供探视的机会。经和校方协商制定方案后,在龙南法院执行法官的陪同下,李某终于见到了多年未见的女儿。
(何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