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向祥,男,身份证号码:33082119710525073X,系江西西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派遣至浙江省衢州市衢州如期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外卖配送员,2018年12月5日下午17时36分许,王向祥死于出租屋内,估计死亡时间约2小时以上。2019年2月28日,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赣县区人社伤认字[2018]第153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决定不予认定为工伤。王向祥妻子(王素英)对不予认定为工伤的结果不服,于2020年3月6日向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认为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应予支持。赣州市赣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赣07行终405号之判决以及王向祥工伤认定材料,经过认定小组讨论重新作出决定,认定为工伤。现予公示。
公示日期为2021年3月2日至2021年3月16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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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单位:江西西源商务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
2021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