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2019年1月1日施行)等相关规定,现将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稀土氧化物(处理钕铁硼等稀土废料)异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予以第二次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稀土氧化物(处理钕铁硼等稀土废料)异地技术改造智能化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ANYQTWLPkIzuBh_MPe7CmQ,提取码:p233。
(2)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地址:江西赣州高新技术产业园,联系人:周期瑞,联系电话:0797-816362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围可能受项目影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umqMgYhx_2dMc-JpCV0XA,提取码:hivm。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1)填写纸质版公众意见表邮寄至建设单位;
(2)填写电子版公众意见表联系建设单位发电子邮件。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赣州福默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