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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予董明珠等10人“赣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决定

(2021年4月13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授予董明珠等10人“赣州市荣誉市民”称号的议案》,根据《赣州市授予荣誉市民称号规定》,决定授予董明珠、王奇锋、龙学勤、丁涛、蔡志浩、唐宏祥、赵欣、斋藤整、陈伟浩、陈灵梅等10人“赣州市荣誉市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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