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鹰潭中院对陈某某集资诈骗、王某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二审案公开宣判,他们成立的养生养老公司共骗取750名老人2396万余元。
2017年3月,被告人陈某某与王某某等人商量成立枫香养老公司,吸收老年人资金用于解决陈某某资金周转问题。随后,他们在鹰潭、上饶、抚州、景德镇等地,以养生养老为噱头,以消费可以享受折扣、不消费到期后全额返还本金并获得福利补助为诱饵,诱惑老人缴纳预付养老费,非法吸收不特定人群的资金。
自2017年3月17日至2018年9月17日,枫香养老公司共向750名老人吸收资金人民币2396万余元,退回人民币182万余元。
上述非法获取的款项,约40%用于运营团队的开支,另外约60%由陈某某控制、支配,其明知自己无偿还能力,仍将大部分集资款用于个人开支及偿还个人债务,最终导致700多名老年人的“养老钱”血本无归。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构成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王某某等人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零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二十万元不等;各被告人退缴的涉案赃款依法发还受害人,并责令各被告人继续退赃受害人损失。
部分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向鹰潭中院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与一审审理查明的事实一致,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相关职能部门提醒大家,打着“养老”幌子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时有发生,广大群众特别是老年朋友要理性选择合法合规的投资理财渠道,拒绝高额回报诱惑,捂好自己的“钱袋子”。
(来源:江西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