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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管公房
相关权利人限期登记、办理房屋搬迁安置手续的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政府于2021年3月31日发布《关于章贡区水东镇螺溪洲文化旅游等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决定依法征收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位于水东镇虎岗村的企业自管公房。征收工作组通过对公司内部、村委会、派出所调查及实地走访了解等形式,初步了解拆迁范围内共有江西江铃齿轮股份有限公司企业自管公房65间。为顺利推进项目建设,请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承租户于2021年5月16日前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企业分配房屋证明、缴纳水电费用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到我镇征收工作组登记、办理房屋搬迁安置手续。

  ①长期居住在改造范围内的本企业(单位)职工或原职工;②所承租住宅为企业(单位)分配且按规定交纳房租、水电等费用的承租人;③所承租公房未发生转租、转让的;④未承租政府廉租房、公租房的;⑤没有购买经济适用房、房改房、集资房的。

  请涉及的相关权利人相互转告本公告事宜,务必于2021年5月16日前到征收工作组登记、办理房屋搬迁安置手续,逾期未来登记的视为放弃相关搬迁安置权益,我镇将依据相关规定处置。

  联系人:刘龙辉   联系电话:15297876268   

  办理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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