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小辉 范冬梅 特约记者 吴寿生
“闲暇时,我喜欢到村里的农家书屋学习民法典知识,让我增长了不少见识。”“浓厚的法治文化影响教育着村民的言行,如今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少了,村风、民风变好后,村里系列工作也更好开展了。”……日前,记者来到大余县青龙镇元龙畲族村采访,村民和村干部对法治乡村建设带来的影响纷纷点赞,前不久,该村获评第八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近年来,元龙畲族村积极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通过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创新普法宣传形式、设立“群众说事室”等方式,精细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幅幅乡风文明、产业兴盛的幸福图景,正在这里徐徐展开。
基层调解 化解纠纷
“323国道与进村组道路高度有落差,影响大伙出行,该如何解决?”不久前,因为国道进村组路口不平顺,小车容易触底盘,还存在安全隐患,元龙畲族村的村民们意见纷纷。
“有什么难题,大伙好好说。”面对村民们的诉求,元龙畲族村“群众说事室”专门成立调解工作组,积极协商解决方案,细致做好矛盾化解工作。经过调研论证,村里决定采取沥青填补的方式对进村组路口进行平滑过渡处理。同时举一反三,对村内其他破损村道实施修补工程,彻底打通群众出行的“最后一米”。
无独有偶,针对春耕期间村民农田用水需求激增,旧沟渠无法满足村民同时灌溉需求的问题,元龙畲族村筹集资金20万元,完成了9个村民小组的抽水灌溉线路改造和灌溉泵站修建工程,让春耕期间村民都能用上充足的水源,避免了潜在的农田灌溉纠纷发生。
“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的主体应该是基层群众,只有坚持这样才能充分提升调解效率。”元龙畲族村党支部书记蓝胜平说,该村通过“群众说事室”等载体,引导居民全程参与自治,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防范在源头,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打通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
法律服务 惠及群众
“有了‘法律明白人’的专业讲解,这样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同时让我认识到邻里要和睦,凡事都可以好商量,不能有过激的行为。”谈及不久前与邻居的一场纠纷,村民蓝某深有感触。
原来,蓝某院子里的果树树枝延伸到了隔壁邻居家的院子,双方因此引发争执,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村“法律明白人”蓝应辉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第一时间介入调解。蓝应辉在准确掌握双方矛盾焦点后,召集双方面对面调解,耐心解释有关相邻权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双方依法依规处置邻里纠纷。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蓝某同意将延伸在邻居院落的树枝进行修整,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妥善化解。
专业人做专业事。在法治乡村建设中,元龙畲族村全面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具有法律素养的“法律明白人”406名,为村民提供更为便捷的法律服务,教育引导村民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为习惯,使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成为自觉行动。
“2019年至今,村里没有发生过治安事件和较大矛盾纠纷,已经形成小事不出村,矛盾就地化解的良好局面。”蓝胜平告诉记者。
普法宣传 浸润心田
4月21日夜晚,元龙畲族村法治广场灯火通明,一场别开生面的“法律进乡村”宣讲活动正火热举行。宣讲用方言形象解答发生在村民身边的事,引导群众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结束一天劳作的村民们在台下听得津津有味,还不时传出阵阵欢笑声。
去年下半年以来,该村针对农村群众白天忙于生产,没有时间学习法律知识的现状,充分发挥阵地聚集效应,在大余县司法局的精心指导下试点开办“法治夜校”,大力宣传宪法等法律法规,扩大法治宣传覆盖面。
近几年,元龙畲族村将普法与乡村综合治理相结合,充分利用法治广场、法治书屋和“法治夜校”等现有法治宣传载体,有的放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村民法律意识,形成人人参与调解矛盾纠纷、人人参与治安巡逻、人人参与乡村治理的新局面,构筑起高密度、多层面、立体化的法治乡村治理新格局。
随着村里的各项工作更加规范化、法治化,村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元龙畲族村这个昔日的省级贫困村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先后被评为“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全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江西省4A级乡村旅游点”“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