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郭童生 刘庆楷)“你局在某重大事项讨论中记录内容不全,未执行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制,请抓好问题整改,并举一反三……”近日,赣县区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派驻单位某公司发出了一份监督提醒函。这是该区发挥派驻优势,有效开展监督的一个缩影。针对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该派驻纪检监察组以“提醒”的方式对综合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据悉,该区充分发挥派驻机构跟进监督、贴身监督作用,将日常监督做实做细,对被监督单位存在的短板、漏洞或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下发工作提醒函的方式及时反馈给被监督单位党委(党组),督促其整改落实。
“指出的问题看似都是日常工作中的‘小节小事’,却关系到相关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能否落实落细。”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道,工作提醒函以清单形式列明了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整改要求。派驻纪检监察组将工作提醒函送至相关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后,也将对整改情况跟进督办落实,形成“一函一清单,一月一整改”的监督整改模式,逐步实现同级监督从“有形”向“有效”转变。今年上半年,赣县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向该区县处级领导干部发出工作提醒函,分别指出各自在分管领域各方面存在的问题。收到工作提醒函后,相关领导及时召开分管领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大会,督促分管领域部门单位制定党委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