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珊伊 实习生王颖萃)日前,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我市“三献”工作成绩显著,其中,去年造血干细胞捐献成功53人54例,占全省19%,位列全省第一。
近年来,全市各级红十字会按照“一法一条例”积极宣传倡导“三献”服务,我市连续12年6次获得了国家无偿献血工作先进城市奖荣誉,将无偿献血、无偿捐献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纳入《赣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据悉,去年全市共有85753人次成功献血,同比增长4.29%;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者入库资料10900人份,捐献成功数量位列全省第一;遗体(器官、组织)捐献登记志愿者已达2.7万人,实现器官捐献395例,遗体捐献57例,角膜捐献131对,组织捐献3例,位居全省前列。成功将造血干细胞捐献救人行为纳入见义勇为认定范围。在会昌、大余建设赣州市遗体器官捐献者纪念园。
此外,全市红十字系统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多渠道、全方位筹集资金,人道救助范围不断扩大。近3年来累计救助白血病儿童125人,救助困难学生500余人次,为全市200个村组安装3543盏太阳能路灯,为各地建设89座博爱乡村公厕,解决农村老百姓夜间出行不便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