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纯 何春云)“感谢你们,不用我来回跑就把办理的结果送到我家来了,我心里的石头落地了。”日前,在石城县琴江镇纪委工作人员将信访案件办理结果送到当事人温某手中后,温某感叹道。
原来,不久前,温某通过信访的方式检举其所在村小组村民小组长和财务管理人员疑似利用职务之便挪用集体资金问题。琴江镇纪委收到信访举报后认真梳理反馈的线索,通过实地走访群众调查了解相关情况、调查该小组集体账户资金流水、查阅小组资金账目以及找相关人员谈话核实后发现,该笔资金是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转存为定期存款,虽并未被挪用,但该村民小组确实存在账目管理不规范问题。问题查实后,该镇纪委立即责令该村民小组进行整改并做好小组财务公示公开工作。
调查结束后,该镇纪委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向信访人员反馈调查结果,但温某对调查结果不满意,于是工作人员便主动约温某进行回访。在与温某交谈的过程中了解到,温某申请廉租房却屡次被拒,所以不肯与其所在小组和解。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工作人员立即前往村委会了解并核实温某是否符合相关政策的享受条件。经该镇纪委和村委会共同研讨,发现其不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但可以申请公租房,于是该镇纪委和村干部再次找到了温某,向他解释了相关政策,并承诺如果有需要,会第一时间为其办理公租房。在镇、村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温某自愿与村干部、小组长和解,并答应不再对此事进行上访,信访问题最终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