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10日,我公司在赣州市蓉江新区潭东镇迳背村从事预拌混凝土生产期间,实施了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混凝土回料交由陈大权生产机制砂的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实施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我公司对混凝土回料是否属于工业固体废物辨别不够。事后我公司全力整改,按要求建立了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同时将商砼混凝土回料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并签订了书面合同。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无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本公司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预拌混凝土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废物合规处理和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承诺人:赣州市泓瑞商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晓健
2024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