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明
真是巧了,一天之内,有两个人在微信上向我抱怨遭遇“贪官”,被故意刁难或敲诈勒索,由此感慨创业不易,办事真难。他们一个是外地的,一个是本地的。我当即问对方:具体是什么人?赶紧告诉有关部门,应当让这种人受到惩罚,不能助长了他的气焰。然而,不管是外地的还是本地的,面对我的提问,都不约而同地选择了“王顾左右而言他”。他们不说的原因很简单,无非是怕得罪人,怕往后被人穿“小鞋”。
这种事情常常遇到。很多年前我在报社当记者时,一心想把舆论监督做起来,一年到头接受各种投诉。然后,很多投诉者只是笼统地反映问题,需要他说具体人具体事时,都选择了拒绝,同时又希望我去找别人问具体情况。我当时就感叹,人人都不想出头,个个都指望别人出面,歪风邪气如何收拾得了?
想起一件往事。市县两级党委刚推出巡察制度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群众因此对巡察很期待。有一年,对某单位的巡察结束后,该单位一名干部与我聊起这事,认为对巡察有点失望,因为很多事情并没有“挖”出来,比如单位某某领导有这个问题,单位某某部门有那种乱象。我问他,那你有没有向巡察组反映这些情况?他立即回答:“我才不会干这种事,他们应该找别人了解去嘛!”我说,你怀着这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别人又何尝不是这样想的?正是因为你们单位个个都明哲保身,所以这些问题只能由你们自己看到、自己品尝,外力是很难发现的。也就是说,这些问题都被大家保护得严严实实呢!而同批接受巡察的另一个单位,由于干部职工踊跃反映情况,巡察组掌握了大量的问题线索,事后该单位对此一一整改,全体干部都成了受益者。可见,说与不说,区别还是很大的。
或许有些人认为,反腐是纪检监察机构的事,和咱老百姓有啥关系?所以,即使看到了知道了亲身遭遇了,也不想说,但又指望反腐机构去狠狠查处。那么问题来了,大家都知情不报,更不愿意出面作证,反而以实际行动给某些贪腐分子打掩护,纪检监察机关从哪里获取线索?从何处查实某些问题?纪检监察干部并不是神仙,不可能有未卜先知的本事,也不可能光凭感觉就认出谁是腐败分子,既然无从掌握问题线索,难以确认相关情节,反腐质效就难免要打折扣了。
如果大家都对贪腐行为保持忍耐,任由大贪小贪横行,那些人就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手越伸越长,胃口越撑越大,小贪成长为大贪,大贪发展为巨贪。长此以往,必将增加腐败的存量,阻碍反腐的进度,延长治本的时间。
更重要的是,若是形成这种局面,最终受害的是广大群众。对个人来说,只要“礼节”未到,办事举步维艰,每个环节随时卡壳,生活质量能高得起来吗?对企业来说,好不容易做了个业务赚了点利润,却要面对众多无端瓜分者,企业能发展起来吗?对公众来说,使用的公共设施都因为有人层层盘剥导致偷工减料,走在哪里都得担心安全隐患,还得为公共财政额外买单,幸福指数能上得去吗?所以,别看某个贪官收的不是你的钱,没有让你直接遭受损失,须知大家的利益是息息相关的,“蝴蝶效应”在这方面同样行得通,哪一天我们就可能也跟着成了受害者呢。
有一年,我们在全市举行廉政小戏展演。有一个县推出了个剧本《谁买单》,大意是上级领导下基层,下级违规多上了几个菜,上级领导因此勒令接待方的办公室主任个人买单。我看了初稿后,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强化矛盾冲突,使剧情更复杂些,内涵更深刻些,结局是大家都认识到破坏纪律的后果,所以最后由剧中所有人(包括受到启发自愿加入的厨师)AA制共同买单。我要表达的意思就是,如果大家对违纪问题视而不见,最后导致的结果,定然是大家都无法在这种政治生态中幸免,大家都得为这场灾难买单。小戏修改上演后,反响良好。这不是说教,这是严肃的事实。对这种后果,我们不能掩耳盗铃,故意回避。
由此可见,反腐确实是大家的事,绝不是某个部门一家的事。靠反腐机构单打独斗,效果显然是不够理想的。正风反腐关系到大家的切身利益,只有大家一起对贪腐现象说“不”,向贪腐行为宣战,才能形成反腐败的磅礴力量,最终让各色贪腐分子无处隐匿,现出原形,还我们朗朗乾坤。再说,也根本不用担心“得罪”腐败分子。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大家都能下定决心和他们作斗争的话,这些人就是不堪一击的。他们的行为一旦被查实,位子丢了,权力没了,前途断了,名声臭了,对这样的人,何惧之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