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炜晖)“临江村老镇小组曹某家中明明没有受灾,为什么享受了洪灾补助……”今年5月,一名群众匿名向龙南市临塘乡纪委举报。收到群众的举报后,临塘乡纪委高度重视,立即开展调查核实。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是用于救助因受自然灾害需紧急生活救助、引发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群众的专项资金,关系到受灾群众的切身利益。临塘乡纪委调查发现,临塘乡临江村村委会套取了自然灾害救灾专项资金5000余元,用于支付曹某等6人的务工工资。今年5月,临江村党委书记、村委会主任曹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专项资金必须坚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群众利益无小事,凡是涉及群众利益的工作都容不得半点懈怠。我们将严肃查处那些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党的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临塘乡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