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吴蕾 李德湖)近日,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执行的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案,申请执行人赣州某钢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刘某达成执行和解。这起案件的和解,不仅体现了法律的公正与威严,也展现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的高效与温情。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刘某在赣州某钢材有限公司处购买钢材类材料但仅支付部分货款,剩余货款经赣州某钢材有限公司多次催收无果后起诉至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秉承善意执行文明理念,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双方到法院协商,争取把矛盾化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署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案款7万余元,本案顺利执结完毕。
赣州经开区人民法院将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保障好每一桩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传递司法温度,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依法履职与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相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