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勇辉 李超)近日,通过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县市两级初审、省级审批、待遇核算发放,朱先生的社保卡成功收到了于都县社保中心拨付的病残津贴。这是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实施以来成功办结的首例业务,标志着病残津贴政策已在赣州市落地实施。
实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政策目的是保障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合法权益,是渐进式延迟退休改革的一项配套政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需持一年有效期内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申请。
接到市民朱先生的咨询申请后,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时组织专家为其进行了劳动能力鉴定。针对其行动不便、居住地与待遇领取地不在同一个地方的情况,通过“一窗受理、内部流转”一站式服务,分别在他所在的生活社区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示,并报省人社厅批准。“没想到这么快就领到了津贴,还不用我跑来跑去,感谢你们把工作做到了我们老百姓的心坎上!”朱先生频频称赞赣州暖心政策。
我省首例病残津贴的顺利发放,是惠民政策的生动实践。赣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擦亮“暖心人社,服务先锋”品牌,以首例业务办结为起点,不断优化服务,主动积极稳妥地落实好社保政策,切实发挥好社会保障“安全网”“稳定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