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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质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

——赣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实践与探索
  □吴智尧

  法律援助是国家保障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和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试点到2003年国务院颁布实施《法律援助条例》,我国政府主导的法律援助模式逐渐成形并不断走向成熟,在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对法律援助提出了更高要求,明确指出要“完善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法律帮助”。如何高质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成为新时代摆在政法工作者面前的一道重要考题。为答好这道题,近年来,赣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在基层实践中进行了一些有效探索。

  援调对接

  引入枫桥经验服务社会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继续发挥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实践证明,枫桥经验是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功机制和优秀成果,对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将枫桥经验引入法律援助实践,实现法律援助制度与基层纠纷调解制度的有机结合,适当适时利用调解方式解决法律纠纷,对解决法律援助疑难案件和提高法律援助的实效,能够发挥重要推动作用。

  在处理一些群众矛盾纠纷的实践中,如通过正常的司法渠道来化解,处置成本相对高昂。群众在诉讼时除去直接的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成本外,还有诉讼周期过长、时间成本和隐性精力损耗等间接成本较大的问题,综合付出远高于矛盾争议双方指向的标的或权利价值。针对于此,赣县区综治中心、司法局设立“智尧释法调解坊”,贯彻落实人民调解优先原则,引入枫桥经验,充分利用调解制度的优势,力求较好较快地解决基层矛盾纠纷。

  譬如涉及一起劳动关系争议的受援人成某,在受到法律援助之前通过五次维权官司都输了。“智尧释法调解坊”调解员充分了解案情之后,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向当事人双方客观地分析该纠纷产生的原因并找准双方争议点,经过对法律问题进行详细阐释,引导双方充分考虑各自特殊关系、特殊情况,以有利双方正常生产生活、和睦相处为出发点,找到一个双方都能认可和接受的矛盾纠纷解决方案。最终,成某在调解下获得了相应赔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调解,是解决矛盾纠纷的重要途径,快速、便捷、高效,又不伤双方当事人和气,既能降低当事人维权成本,又不浪费司法资源。近年来,“智尧释法调解坊”以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重点调解农民工讨薪、工伤索赔等缺乏证据案件,并积极主动介入化解困难群众赡养、抚育、扶养和获取劳动报酬等纠纷,以及交通事故、医疗损害赔偿和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等维权案件,努力开创“援调对接”新格局,受到群众赞许,前来寻求调解的群众越来越多。

  齐头并进

  在化解矛盾中厚植法治

  法律援助事业,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弘扬法治、服务民生和宣传教育等多重职能。因此,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既需要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和途径,积极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又要求我们做好释法说理、宣传教育工作,讲述好法治故事,传递好法治声音,凝聚起法治的强大正能量。赣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通过探索“调解+宣传”法律援助工作模式,齐头并进,在建立流动调解室,拓宽贫困群众维权渠道,抓实做好为民服务工作的同时,注重教育、引导、宣传群众自治化解矛盾纠纷。

  高质量推进法律援助工作,品牌建设至关重要,而品牌建设离不开宣传。近年来,赣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不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的决策部署,在致力打造“智尧释法调解坊”构架品牌的同时,认真抓好“法援惠民生”活动品牌建设,主动推出“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助力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等系列活动,围绕服务农民工、残障人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合法权益保障、享受基本公共服务等任务,着眼“防范、主动、全覆盖”工作目标,着力为农民工、残障人士、城镇贫困群众提供更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与此同时,该中心积极加强对贫困群众的人文关怀和法治宣传教育,在推动解决农民工、残障人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权益维护问题和促进和谐社会关系的实践过程中,派出人员深入城乡、工业园区等,开展以“法援惠民生”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让更多的人参与到为贫困群众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上来。

  在实践中宣传,在宣传中实践。赣县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开辟“绿色通道”,把农民工、残障人士、城镇贫困群众脱贫解困作为法律援助的重点人群,降低审批门槛,简化受理程序,对该区贫困群众案件一律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并且不以无证据、需多少个工作日、分外事或以要了解情况为由,对求助群众不搭理,做到“来者不拒、援调对接”。2019年8月止,该中心已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27件,其中受理农民工案件30起233件,援助233人;受理60周岁以上老年人赡养纠纷等案件24起74件,援助74人。不少案件纠纷得到化解后,有效防止了受援人致贫、返贫。该中心坚持寓宣传教育于人民调解之中,实行困难群众案件调解旁听制度,邀请周边群众参加观摩,以案释法,现场调解、现场普法,让群众接受最直观的法治和道德教育,通过个案引领社会价值新风尚,教育引导当事人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和途径保障贫困群众权益,着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努力达到“调解一案、普法一片”的效果。

  (作者系赣州市政协委员、赣县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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