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刘芳 记者 曾艳华)近日,市发改委会同市教育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制定赣州市市直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收费的通知》。
《通知》明确,课后托管服务内容为我市市直中学义务教育阶段(七、八、九年级)在周一至周五下午放学后至18时,为有需求的学生家长提供在校学生托管服务。课后托管服务内容包括为学生开展作业辅导、体艺活动、社团及兴趣小组活动、拓展训练等,严禁变相集体补课、讲新课。
《通知》规定,我市市直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收费标准为3.75元/生/课时(每课时40分钟),实行按月收取、据实结算,自2021年秋季开学起执行。对城乡建档立卡户、低保户免费;对其他家庭困难的学生,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减免。《通知》严格按照公益普惠的原则,避免造成家长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通知》要求,市直中学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托管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并要严格规范各项工作程序、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不得强制服务并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