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珊伊)6月28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多仙主持会议,副主任余学明、姚勇、陈俭生、张景霖、吴青、陈黎、何世林出席会议。市领导饶华东、陈阳山,以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应到43人,实到40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监察委员会关于我市开展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审查结果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22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以及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草案)》;审议了《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和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强调,此次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察委员会专项工作报告,是市人大对市监委工作依法开展监督的重要尝试,要及时将审议意见转市监委研究处理,推动提升全市监察工作水平。加强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一项重要监督职权,要严格按照监督法、预算法、审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推动政府部门管好用好债券资金。制定出台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对于加快美丽乡村建设、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要认真吸纳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修改完善好《赣州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草案)》,不断增强法规可行性、约束性、实效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