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何怡欣)近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钟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进行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9月,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在新余市成立,此后在赣州市等地设立分公司。2017年9月,钟某成为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赣州分公司负责人,通过招聘业务员、讲师,组织业务员在赣州城区通过散发宣传单、集中讲课、组织实地参观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养老服务项目,承诺高额利息,吸引社会公众办理会员卡、缴纳养老预订金。集资参与人与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养老服务合同,将养老预订金转入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每年可获得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支付的9%至13%不等的消费补贴(利息)。钟某通过上述方式帮助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共向300人吸收资金25373400元,造成297人实际损失23744955元。
法院认为,钟某明知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及其赣州分公司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江西某健康养老服务有限公司的授意下,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破坏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同时被继续追缴违法所得发还集资参与人。
案件审结后,为切实规范涉养老市场主体行为,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司法建议,对涉养老市场主体进行梳理排查,及时堵塞管理中存在的漏洞,着力整治、规范以各种名义实施养老诈骗的风险隐患,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老年人的防范意识,从源头遏制养老诈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