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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力推“有温度的执法”

  本报讯 (钟小明)日前,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向某电子有限公司下达《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新建项目未依法经审查批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坚持严格执法与优化服务相结合,对符合相关条件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让环保执法更有温度。

  优化执法模式,行政执法有温度。制定《赣州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对7个环境违法企业实施了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赣州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切实转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程序,开展“一把手走流程、跟执法”活动,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指导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鼓励企业自我排查、及时纠错、主动消除或减轻社会危害。

  推动环评试点,提质降费有成效。全力推动环评审批提质增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时限从15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压缩至3个工作日。南康生态环境局,积极推动环评改革试点,在解决家具行业企业环评手续不完善历史遗留问题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企业成本;推动南康区人民政府出台《南康区家具企业区域环评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对南康经开区内67家家具企业实施环评降级管理,企业由编制报告书降为报告表,为企业节省环评编制成本约500万元;由政府买单对13个集聚区家具企业“打捆”编制环评报告,集聚区内家具企业无需再履行环评手续,为已入驻集聚区的272家家具企业共节省环评编制费用2700多万元。

  主动提前介入,服务企业有速度。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基本都建立了重大项目服务清单,定期调度,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准入手续办理进展。大余、上犹、全南生态环境局,严把招商准入关,严控“两高一资”和不符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项目引进,助推当地经济绿色发展转型。章贡生态环境局,主动化身宣传员、服务员,深入企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工作。主动下沉园区,指导企业用好助企惠企政策;牵头组织召开现场会,解决一批生物医药等入园企业在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竣工环保验收、危废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大幅提高入园企业手续办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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