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有关方面获悉,自公益诉讼制度开展以来,南康区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全方位织密公益保护监督网络,5年来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88件,办案数量稳步增长,办案质效不断提升。
南康区检察院积极探索“检察监督+”的履职方式,并与南康区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携手解决公益损害问题。该院与南康区监察委、区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分别建立工作机制,进一步形成共建共治良好氛围;邀请人民监督员、公益诉讼观察员、公益诉讼网格员、特邀检察官助理等参与不同案件、各个环节的办理,案件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该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为民办实事,破解老大难”等活动为抓手,解决了一批发生在人民群众身边的操心事、揪心事和烦心事,办理了侵害生态环境安全、食品药品安全案件130件,督促整改企业300余家,补植复绿200余亩,恢复用地360余亩,修复河堤430余立方米,清理渣土4400余立方米,罚款65万余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获赔生态修复、生态功能损失等费用150余万元。
该院构筑起国家利益保护的检察防线,办理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案件19件,办理了赣州市首例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阴阳合同”逃税案、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不规范案,督促主管机关追缴土地出让金8.6亿余元,追缴人防易地费、水土保持费、水资源费、养老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等5300万余元,有力保护了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该院坚持以公益保护为使命,积极稳妥拓展案件办理范围,依法办理了安全生产、未成年人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公共安全等新领域案件39件,推动辖区加油站、燃气站安全经营,电梯安全运行,娱乐场所依法营业,窨井盖及时管护,无障碍规范建设,革命遗址维护修缮。(丁启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