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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校园卫生工作 守护学生健康安全

赣州选聘近千名“卫健副校长”

图为赣州市天竺山小学为该校“卫生健康副校长”孙泰山颁发聘书。刘德福供图

  本报讯 (特约记者陈小兵 通讯员钟骏树 刘德福)为进一步优化校园卫生工作管理体系,提升全市各中小学校卫生工作质量和水平,日前,市教育局联合市卫健委出台相关文件,决定在全市中小学校选聘935名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切实加强新时代校园卫生工作,培养学生健康观念和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学生健康素养。

  据悉,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将从全市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单位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中选聘,接受卫生健康部门、教育局的共同管理和指导,在学校党组织和校长的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其主要职责为:参与讨论和制定中小学校年度卫生健康管理与健康教育工作计划,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学生健康状况监测和学生健康教育工作,督促指导学校抓好传染病防控、食品卫生、心理健康、环境卫生等工作。同时,“卫生健康副校长”还要落实“六个一”,即每学期至少参与一次研究学校卫生工作管理、健康教育课程设置、健康学校建设、传染病防控和常规工作落实情况等工作;每季度至少到学校现场指导一次学校健康卫生工作;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教师健康教育培训辅导;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家长学校”家庭健康教育讲座;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期学生健康教育主题活动;每学年向学校提交一份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按照就近原则,在卫生健康部门推荐的“卫生健康副校长”备选名单库中聘任“卫生健康副校长”。由各学校为受聘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颁发聘任证书。

  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实行聘任制,三年一聘,可连聘连任,不占学校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如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任期内工作变动或因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做此项工作,可进行调整。受聘者不脱离原工作岗位和担任的职务,派出单位应大力支持,参加学校的工作或活动,并纳入所在单位工作量。兼职“卫生健康副校长”实行年度考核评价,每年由聘任学校出具鉴定意见,报卫生健康部门考核,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作为职级晋升、表彰奖励、解聘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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