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向问政赣州平台发帖咨询,她2017年跟前夫共同申请了西域华城公租房的两居室,2021年两人的婚姻关系破裂到法院调解离婚,孩子由前夫抚养,想知道作为公租房的共同申请人能否退出共同申请,退出申请后,前夫居住的公租房会不会因为少了共同申请人而变成一居室?
就该网友的诉求,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答复说,承租家庭因夫妻离异的情况,可申请办理取消承租人或共同承租人业务,但需要承租人携带本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与共同承租人或携带共同承租人授权办理业务的授权委托书前往房屋所辖房管所申请办理,共同承租人不能单独携带资料办理。根据《赣州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十四条的规定,承租家庭为两人(含)及以上配租二居室,取消共同申请人后,如果小孩的抚养权归申请人一方,申请人与其小孩仍符合二居室居住条件,不会变更户型为一居室。(记者曾艳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