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1: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丽水明珠B14栋01、03号店面。拍品位于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古田中路。其中,01号店面产权证号为于房权证发字第00052840号,建筑面积49.6平方米;03号店面产权证号为于房权证发字第00054059号,建筑面积426.51平方米。现01、03号店面与丽水明珠B14栋2号店面(非此次拍卖范围)打通由邮储银行整体承租。
整体起拍价:795.32万元,保证金:80万元,每次竞买增幅:3.9万元。
拍卖标的2: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红旗大道(黄金都会A栋)二楼店铺。产权证号:于房权证发字第00031328号,建筑面积为1138.81平方米。目前出租作母婴店经营使用,其临街铺面楼梯为一楼10号店铺(非此次拍卖范围)的一部分,规划的通道位于小区内。
起拍价:564.29万元,保证金:56万元,每次竞买增幅:2.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如有多人共同联合竞买,也至少须在竞买开始前一个工作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面签份额确认协议,详情可电话咨询我院。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9年4月3日起至2019年5月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看样者将由网拍小组工作人员择时带往标的现场,如有需要,竞买人也可自行前往标的现场。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联系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1优先购买人:承租人邮储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赣州于都县支行;标的2优先购买人:承租人钟辉云。
法院咨询电话:18970148925(陈女士)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4月26日